省国资经营公司董事会组织研究经营班子绩效考核办法
2017年3月,省国资经营公司董事会在与公司经营班子积极沟通后,由董事会组织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公司经营班子绩效考核总体原则。
按照《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改革工作的要求》及省国资委《关于省属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建议》有关文件精神,省国资经营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市场化经理层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市场化经理层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应以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负人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办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据,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而制定。鉴于公司之前制订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与省国资委要求有差异,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需改进提升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就市场化经理层人员薪酬问题提出了建议。
经省国资经营董事会讨论,公司董事会确定对经理层考核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关键性指标及奖惩措施,与经理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由公司董事会向已市场化的经理层人员颁发聘书、聘用合同,明确奖惩办法;同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研究经理层人员(含过渡期人员、市场化经理层人员)分解经理层人员的考核指标,由总经理与经理层人员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司董事会聘请专业机构,根据市场对标结果研究拟订公司经理层整体绩效考核办法,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